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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广州市花都区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炭步镇朗头村第六批

来源: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花都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5-05-14 13:35:22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广州市花都区花城街迎宾大道5号之一

  联系方式:02037736815联系科室:确权登记科

序号预编宗地代码权利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动产权利类型不动产地址(坐落)现状宗地面积 (㎡)拟登记宗地面积 (㎡)实测建筑面积 (㎡)拟登记建筑面积 (㎡)备注
1440114008007JC00954骆顺意4401821926*******9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广州市花都区炭步镇朗头村农家乐里37号135.58113.00168.88146.30
2440114008007JC00754黄广恒、罗样胜/、P0*****(7)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广州市花都区炭步镇朗头村朗西旧村泰宁里15号、15号之一33.0733.0742.1833.07权利人黄广恒已故,原证载面积42平方米,因四周有房屋巷道,现状为33.07平方米
3440114008007JC00916黄振华4401211953*******1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广州市花都区炭步镇朗头村新屋区路南六巷107号97.7596.00190.64181.83
4440114008007JC01199黄会池、黄汉津、黄景池、甘转友4401211934*******5、4401211941*******8、/、/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广州市花都区炭步镇朗头村朗头兴仁里9号、朗头安居里12号122.39122.39106.85106.85权利人黄景池、甘转友已故,原证载面积132.00平方米,因四周有房屋巷道,现状为122.39平方米
5440114008007JC01233张福桂、黄锡钳、汤少勤4401211946*******8、/、/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广州市花都区炭步镇朗头村朗头安居里3号、朗头安居里3号之一106.0885.0091.7385.00
6440114008007JC00918黄红光4401211952*******6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广州市花都区炭步镇朗头村新屋区路南八巷151号96.9496.00209.71199.15
7440114008007JC00849汤桂连/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广州市花都区炭步镇朗头村朗西旧村福贤里5号80.7580.0080.7580.00权利人已故
8440114008007JC01691汤沛群/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广州市花都区炭步镇朗头村旧屋区东二巷8号72.6871.0062.4862.48权利人已故
9440114008007JC01258黄国成、黄仕成、任开A6****3(5)、/、/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广州市花都区炭步镇朗头村旧屋区东三巷10号45.3139.0037.6237.62权利人黄仕成、任开已故
10440114008007JC01279黄国成、黄仕成、任开A6****3(5)、/、/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广州市花都区炭步镇朗头村旧屋区东三巷3号73.4073.4073.5873.58权利人黄仕成、任开已故;原证载面积75.00平方米,因四周有房屋巷道,现状为73.40平方米
11440114008007JC01696黄桂玲/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广州市花都区炭步镇朗头村旧屋区东三巷自编10号之一27.4227.0018.7618.76
12440114008007JC00083黄细荣/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广州市花都区炭步镇朗头村中新东14号190.40101.00104.43101.00权利人已故
13440114008007JC00132黄耀文4401211974*******0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广州市花都区炭步镇朗头村新屋区路北十三巷5号97.9396.00108.84106.91
14440114008007JC01697黄细祥/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广州市花都区炭步镇朗头村朗头旧屋南路3号165.64110.00439.81280.00权利人已故
15440114008007JC01186黄细祥、罗崧、张见明/、/、/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广州市花都区炭步镇朗头村旧屋区东三巷13号102.86102.8675.5575.55权利人黄细祥已故;原证载面积110.00平方米,因四周有房屋巷道,现状为102.86平方米
16440114008007JC01039黄伟林4401211953*******7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广州市花都区炭步镇朗头村旧屋区东三巷73号41.9641.9641.9641.96原证载面积为47.00平方米,因四至有房屋和巷道现宗地给予41.96平方米
17440114008007JC00790罗惠英/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广州市花都区炭步镇朗头村朗西旧村益善里15号58.0958.0958.0958.09权利人已故,房屋于1986年12月31日前已建成,原证载面积为57.00平方米
18440114008007JC00803汤祥胜/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广州市花都区炭步镇朗头村朗西旧村泰宁里4号35.8735.8765.8665.86权利人已故,原证载面积为37.00平方米,因四至有房屋和巷道现宗地给予35.87平方米
19440114008007JC00810黄仕贤/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广州市花都区炭步镇朗头村朗西旧村西华里14号29.1129.1136.8336.83权利人已故,原证载面积32.00平方米,因四周有房屋巷道,现状为29.11平方米

  拟登记宗地面积及拟登记建筑面积计算方法及其他说明:

  1、1986年12月31日前已建成房屋按实测宗地面积和实测建筑面积计算,其中历史已发证宗地登记面积与房屋实际占地面积不一致的,拟登记宗地面积按较大面积计算,拟登记建筑面积按实测房屋面积计算;

  2、已登记发证宗地房屋于1987年1月1日至2002年7月31日建成的,宅基地建房面积按不超过三层计算;

  3、已登记发证宗地房屋于2002年8月1日至2015年7月14日建成的,宅基地建房面积按不超过三层半280㎡计算;

  4、蓝线范围为拟登记宗地面积范围,拟登记建筑面积在蓝线范围内计算,超出登记面积部分将在登记簿和权属证书附记栏中注明不作为权属面积登记;

  5、以上内容按《广州市花都区“房地一体”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方案》(穗规划资源花函[2020]1085号)执行。

  公告单位: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花都区分局

  2025年5月13日

  附件下载:广州市花都区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炭步镇朗头村第六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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