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花城街杨二村杨广绍)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宅基地使用权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年6月6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葱兰街5号/紫薇路50号
联系方式:(020)36995421/36881992
附:不动产位置示意图。(宗地周边情况仅供参考,不作为不动产权属依据)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花都区分局
花城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所
2025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