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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关于天河区科韵中路9、11号房屋首次登记的公告

来源: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天河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0-03-24 12:38:36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天河区东方三路29号

  联系方式:85643005 联系人:柯先生,詹先生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面积(平方米)

用途

1

广州市石东实业有限公司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

天河区科韵中路9、11号

440106019006JB00001F00010001

用地面积:15809.72/房屋所有权面积:66203

商业、办公、车库

  公告单位: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

  2020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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