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穗番登记公字〔2020〕128号)
现有申请人李焯森持报建材料等资料向我中心申请办理位于番禺区大龙街榕荫路21号牡丹苑四街3号房屋的不动产权初始登记,需现场公告。该房屋规划用途:住宅,层数3,房屋建筑面积:356.33平方米,用地面积:120平方米。现予公告,对此有异议者,请在公告期间内向广州市番禺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地址:番禺区大龙街亚运大道550号A24号窗)提交书面材料。
特此公告。
公告期:自2020年6月1日至2020年 6月22日止
广州市番禺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6月1日
(联系人:劳梓浚,联系电话:84645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