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业务频道 > 不动产登记 > 不动产登记公示公告 > 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公告(穗番登记公字〔2021〕10号)

来源: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番禺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1-01-22 11:36:08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穗番登记公字〔2021〕10号

  现有申请人区敬彬持报建资料等资料向我中心申请办理位于番禺区石壁街石四平阳大街28号(原番禺县钟村镇老社村登仕巷)房屋的不动产权初始登记,需现场公告。该房屋规划用途:住宅,层数1,房屋建筑面积:34.73平方米,用地面积:38.45平方米。现予公告,对此有异议者,请在公告期间内向广州市番禺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地址:番禺区大龙街亚运大道550号A24号窗)提交书面材料。

  特此公告。

  公告期:自2021年1月22日至2021年2月19日止

  广州市番禺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1月22日

  (联系人:董伟杰,联系电话:84645819)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