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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狮岭镇)

来源: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花都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1-09-15 16:41:34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宅基地使用权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1年10月11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教育西路1号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面积

用途

备注

1

温伟民

宅基地使用权

花都区狮岭镇前进村温屋队

96㎡

宅基地

  联系方式:020-86846147                                               

  附:不动产位置示意图。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花都区分局

  狮岭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所

  2021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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