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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新华街莲塘村曾锦彬、陈金宅基地首次登记公告

来源: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花都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2-08-03 15:33:29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宅基地使用权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年 8 月 23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新华街环湖路10号

  联系方式: 020-36836061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面积

用途

备注

1

曾锦彬、陈金

宅基地使用权

新华街莲塘村3队

144㎡

宅基地

  附:不动产位置示意图。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花都区分局

新华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所

2022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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