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持外国委托书申请办理房地产转移登记手续的公示(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峰境街14号2002房)
兹有申请人李惠萍受童立委托,持中华人民共和国驻纽约总领馆出具的编号为(2019)纽领认字第0025562号《委托书》,向我中心申请办理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峰境街14号2002房的房产转移登记手续。
为保障公民物权,维护房产安全,现特对上述事项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者,请在公示期内向花都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地址:迎宾大道5号之一)提出,并提交书面材料。
特此公示。
公示期:2020年5月21日至2020年6月10日
广州市花都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5月21日
(联系人:黄小姐,联系电话:020-377368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