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持香港委托书申请办理房地产转移登记的公示(广州市花都区花都大道中131号169栋)
兹有申请人李天诚受李恩委托,持编号为深办第00307号《委托书》,向我中心申请办理广州市花都区花都大道中131号169栋的房产转移登记手续。
为保障公民物权,维护房产安全,现特对上述事项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者,请在公示期内向花都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地址:迎宾大道5号之一)提出,并提交书面材料。
特此公示。
公示期:2020年7月16日至2020年8月5日
花都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7月16日
(联系人:黄小姐,联系电话:020-377368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