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持外国委托书申请办理房地产转移登记手续的公示(广州市花都区镜湖大道2号B区B3栋324房)
兹有申请人李青鹤受朴爱顺委托,持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大韩民国大使馆领事部出具的编号为(2020)韩领认字第0026657号《委托书》,向我中心申请办理广州市花都区镜湖大道2号B区B3栋324房的房产转移登记手续。
为保障公民物权,维护房产安全,现特对上述事项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者,请在公示期内向花都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地址:迎宾大道5号之一)提出,并提交书面材料。
特此公示。
公示期:2020年7月16日至2020年8月5日
广州市花都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7月16日
(联系人:黄小姐,联系电话:020-377368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