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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转移登记公示

关于持深办第48321号香港声明书申请办理房产转移登记的公示

来源: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花都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0-11-06 09:53:45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兹有洪宝莲(广州市汇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清算组负责人)委托何倩韫,持编号为深办第48321号《委托书》,向我局申请办理广州市花都区三东大道89号地下车库1216、1280、1606、1217、1267、1269、1160、1274、1167、1166、1132、1536、1537的房产转移登记手续。

  为保障公民物权,维护房产安全,现特对上述事项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者,请在公示期内向花都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地址:迎宾大道5号之一)提出,并提交书面材料。

  特此公示。

  公示期:2020年11月6日至2020年11月20日

  花都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11月6日

  (联系人:黄小姐,联系电话:020-377368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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