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持外国委托书申请办理房地产转移登记的公示(广州市花都区热橙大街21号204房)
兹有申请人黄天送受陈智勇、黄佛清委托,持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胡志明市总领事馆出具的编号为(2021)胡领公字第0000006号《公证书》,向我中心申请办理广州市花都区热橙大街21号204房的房产转移登记手续。
为保障公民物权,维护房产安全,现特对上述事项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者,请在公示期内向广州市花都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地址:广州市花都区迎宾大道5号之一)提出,并提交书面材料。
特此公示。
公示期:2021年1月20日至2021年2月3日
广州市花都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1月20日
(联系人:黄小姐,联系电话:020-377368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