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持外国委托书申请办理转移登记的公示(新华镇宝华大道29号侨苑之五 502房)
兹有申请人刘期芳受封昌桂委托,持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蒙特利尔总领事馆出具的编号为(2020)蒙领认字第0002153号《公证书》,向我中心申请办理新华镇宝华大道29号侨苑之五 502房的房产转移登记手续。
为保障公民物权,维护房产安全,现特对上述事项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者,请在公示期内向广州市花都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地址:广州市花都区迎宾大道5号之一)提出,并提交书面材料。
特此公示。
公示期:2021年3月25日至2021年4月8日
广州市花都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3月25日
(联系人:黄小姐,联系电话:020-377368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