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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转移登记公示

关于持香港委托书申请办理房产转移登记的公示(狮岭镇东升街镇经济发展总公司集资楼前东座 403房)

来源: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花都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1-04-28 16:45:53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兹有申请人林应峰受林兆河委托,持编号为深办第21301号《委托书》,向我中心申请办理狮岭镇东升街镇经济发展总公司集资楼前东座 403房的房产转移登记手续。

  为保障公民物权,维护房产安全,现特对上述事项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者,请在公示期内向广州市花都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地址:广州市花都区迎宾大道5号之一)提出,并提交书面材料。

  特此公示。

  公示期:2021年4月28日至2021年5月12日

  广州市花都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4月28日

  (联系人:黄小姐,联系电话:020-377368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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