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持香港委托书申请办理房产转移登记的公示(狮岭镇东升街镇经济发展总公司集资楼前东座 403房)
兹有申请人林应峰受林兆河委托,持编号为深办第21301号《委托书》,向我中心申请办理狮岭镇东升街镇经济发展总公司集资楼前东座 403房的房产转移登记手续。
为保障公民物权,维护房产安全,现特对上述事项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者,请在公示期内向广州市花都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地址:广州市花都区迎宾大道5号之一)提出,并提交书面材料。
特此公示。
公示期:2021年4月28日至2021年5月12日
广州市花都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4月28日
(联系人:黄小姐,联系电话:020-377368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