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持外国委托书申请办理房地产转移登记的公示(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花都永发路6号(自编32栋)304房)
兹有申请人利韵怡受利新强委托,持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多伦多总领事馆出具的编号为(2018)多领认字第0014732号《公证书》,向我中心申请办理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花都永发路6号(自编32栋)304房的房产转移登记手续。
为保障公民物权,维护房产安全,现特对上述事项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者,请在公示期内向广州市花都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地址:广州市花都区迎宾大道5号之一)提出,并提交书面材料。
特此公示。
公示期:2021年5月6日至2021年5月20日
广州市花都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5月6日
(联系人:黄小姐,联系电话:020-377368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