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持台湾委托书申请办理房地产转移登记的公示(广州市花都区新华镇公益路1号骏威广场东明楼B座5-A号房)
兹有申请人陈金源受王仁甫、王玲娜委托,持编号为粤司公协[2021]933号《委托书》,向我中心申请办理广州市花都区新华镇公益路1号骏威广场东明楼B座5-A号房的房产转移登记手续。
为保障公民物权,维护房产安全,现特对上述事项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者,请在公示期内向广州市花都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地址:广州市花都区天贵路101号政务中心二楼)提出,并提交书面材料。
特此公示。
公示期:2021年8月27日至2021年9月10日
广州市花都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8月27日
(联系人:黄小姐,联系电话:020-377368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