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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转移登记公示

关于持外国委托书申请办理房产转移登记手续的公示(广州市花都区新华镇新华路103号703房)

来源: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花都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1-09-07 17:37:14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兹有申请人刘银英受吴运财、邱金爱委托,持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巴拿马大使馆领侨处出具的编号为(2021)巴领认字第0000477号《委托书》,向我中心申请办理广州市花都区新华镇新华路103号703房的房产转移登记手续。

  为保障公民物权,维护房产安全,现特对上述事项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者,请在公示期内向花都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地址:天贵路101号政务中心二楼)提出,并提交书面材料。

  特此公示。

  公示期:2021年9月6日至2021年9月20日

  广州市花都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9月6日

  (联系人:黄小姐,联系电话:020-377368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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