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粤(2017)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2011600号和粤(2017)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2011599号《不动产权证书》作废的公告
位于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594号2811房以庞春华、彭华柱名义申领了粤(2017)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2011600号,粤(2017)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2011599号《不动产权证书》,登记字号为2017登记9411721号。
2021年09月14日,我局依法按程序依据(2020)粤01执5105号《协助执行通知书》注销2017登记9411721号产权登记。但粤(2017)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2011600号,粤(2017)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2011599号《不动产权证书》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粤(2017)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2011600号,粤(2017)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2011599号《不动产权证书》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1年0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