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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关于粤(2017)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5207266号、粤(2017)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5207267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的声明

来源: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天河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5-04-15 17:32:15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王永超、倪艳保管不善,将粤(2017)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5207266号、粤(2017)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5207267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权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王永超、倪艳

  代理人:倪艳

  2025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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