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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关于第969014号《房地产共有证》遗失声明

来源:广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0-01-23 14:41:02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因保管不善,将位于本市海珠区小港路华兴街24号502房房屋(属测量1224图1 幅582,583号)的第969014号《房地产共有证》遗失,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地产共有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肖红

    2020年 0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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