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业务频道 > 不动产登记 > 不动产登记公示公告 > 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关于粤房地证字第C4173374号《房地产权证》的遗失声明

来源: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天河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0-05-26 11:16:53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张书真因保管不善,将位于本市天河区穗园路穗园东街47号1006房房屋(属测量2421图1幅4地号)的粤房地证字第C4173374号《房地产权证》遗失,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地产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书真

  2020年  5月19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