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193618、193619号《房地产证》遗失声明
因保管不善,将位于本市白云区广花公路北郊联和分局大院自编1号首层、白云区广花公路北郊联和分局大院2幢首层房屋(属测量4313图10幅62号、属测量4313图10幅63号)的第193618、193619号《房地产证》遗失,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地产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广州市公路局北郊分局(现更名为广州市道路养护中心北城养护所)
代理人:蔡捷
2020年5月29日
因保管不善,将位于本市白云区广花公路北郊联和分局大院自编1号首层、白云区广花公路北郊联和分局大院2幢首层房屋(属测量4313图10幅62号、属测量4313图10幅63号)的第193618、193619号《房地产证》遗失,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地产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广州市公路局北郊分局(现更名为广州市道路养护中心北城养护所)
代理人:蔡捷
2020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