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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关于第193618、193619号《房地产证》遗失声明

来源:广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0-06-02 14:44:43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因保管不善,将位于本市白云区广花公路北郊联和分局大院自编1号首层、白云区广花公路北郊联和分局大院2幢首层房屋(属测量4313图10幅62号、属测量4313图10幅63号)的第193618、193619号《房地产证》遗失,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地产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广州市公路局北郊分局(现更名为广州市道路养护中心北城养护所)

  代理人:蔡捷

  2020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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