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查询: 批前公示 批后公布 不动产登记
范芙蓉因保管不善,将位于本市天河区沙河镇长广州有色金属研究院内15号楼1单元302房房屋(属测量3413图7幅6地号)的穗房地证字第741084号《房地产证》已遗失,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地产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范芙蓉
代理人:郝威
2020年 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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