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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关于粤(2017)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8250493号《不动产权证书》(权属人:霍愉文)遗失声明

来源: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花都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0-06-02 15:01:16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霍愉文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广州市花都区保利花城东三街5号1604房,产权证号为粤(2017)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8250493号,登记字号为花房0622431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霍愉文

  2020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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