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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关于第1215028的《房地产共有证》遗失声明

来源:广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0-06-02 17:13:47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因保管不善,将位于本市天河区员村四横路棕林街34号303房(属测量1424图11幅16号)第1215028的《房地产共有证》遗失,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地产共有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陈杰珠

  2020年0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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