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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关于粤(2018)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4206544号和粤(2018)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4206545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遗失声明

来源:白云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0-07-03 15:54:40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梁光华、黄雨涛因保管不善,将位于本市白云区广花四路棠新街39号901房房屋(属测量3222图15幅44号)的粤(2018)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4206544号和粤(2018)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4206545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梁光华

  黄雨涛

  代理人:梁光华

  2020年0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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