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粤(2018)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4206544号和粤(2018)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4206545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遗失声明
梁光华、黄雨涛因保管不善,将位于本市白云区广花四路棠新街39号901房房屋(属测量3222图15幅44号)的粤(2018)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4206544号和粤(2018)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4206545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梁光华
黄雨涛
代理人:梁光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