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查询: 批前公示 批后公布 不动产登记
骆自权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广州市花都区炭步镇/街华岭村第五经济社的《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证号:(91)第3305020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骆自权
2020年7月10日
保护视力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