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业务频道 > 不动产登记 > 不动产登记公示公告 > 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罗大悠(91)0402052《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遗失声明

来源: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花都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0-07-10 17:20:47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罗大悠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广州市花都区炭步镇/街鸭一 村第二经济社的《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证号:(91)第0402052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罗大悠

  2020年7月10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