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查询: 批前公示 批后公布 不动产登记
李镜星位于从化县城郊镇麻一村一队的土地的《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证号:1992-0122021100879号)已遗失。对此声明有异议者,请在声明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书面向从化区不动产登记中心202号窗(广州市从化区城郊街河滨北路128号)提出,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镜星
2020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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