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业务频道 > 不动产登记 > 不动产登记公示公告 > 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卢宝钱(90)第041717070号《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遗失声明

来源: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花都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0-09-16 16:26:07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卢宝钱 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广州市花都区        花城镇(街) 罗仙 村 十七 队的《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证号:花集建字[90]041717070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签章):卢宝钱

  2020年9月16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