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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关于穗房地证字第134905号《房地产证》遗失声明

来源: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黄埔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0-10-22 17:28:54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因保管不善,将位于本市黄埔区港湾路港湾东五街43号502房房屋(属测量1617图10幅98号)的穗房地证字第134905号《房地产证》遗失,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穗房地证字第134905号《房地产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麦炳林

2020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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