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业务频道 > 不动产登记 > 不动产登记公示公告 > 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关于粤房地权证穗房地证字第741551号《房地产证》遗失声明

来源: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黄埔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0-10-23 11:35:15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王惠光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广州市黄埔区黄埔东路3375号大院22号401房房屋(属测量D1710图12幅3地号)的穗房地证字第741551 号《房地产证》遗失(灭失),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地产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王惠光

  2020年 10月 22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