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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朱沛容(已故)(90)第1118025号《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遗失声明

来源: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花都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0-10-23 15:59:21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朱沛容(已故)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广州市花都区赤坭镇瑞岭村 造福第一经济社的《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证号:(90)第1118025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继承人):朱根财

  2020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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