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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关于穗集有(2012)第10003307号《集体土地所有权证》遗失(灭失)声明

来源:白云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0-10-23 16:09:51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马沥村第二经济合作社因保管不善,将位于本市白云区钟落潭镇马沥村土地(图号588.0-442.0等,地号4440111108008JA00002)的穗集有(2012)第10003307号《集体土地所有权证》遗失(灭失),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马沥村第二经济合作社

  2020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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