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穗集有(2012)第10003307号《集体土地所有权证》遗失(灭失)声明
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马沥村第二经济合作社因保管不善,将位于本市白云区钟落潭镇马沥村土地(图号588.0-442.0等,地号4440111108008JA00002)的穗集有(2012)第10003307号《集体土地所有权证》遗失(灭失),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马沥村第二经济合作社
2020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