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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关于第150080233号《房地产权证》遗失声明

来源:白云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1-02-23 18:41:39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胡惠玲因保管不善,将位于本市越秀区大南路2号2617房房屋(属测量D2203图11幅212号)的第150080233号《房地产权证》遗失(灭失),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地产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胡惠玲

  2021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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