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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关于穗房地证字第718027号《房地产证》遗失声明

来源: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荔湾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1-04-08 12:23:35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麦蕴音因保管不善,将位于本市荔湾区中山八路周门街36号603房(属测量2210图12幅194号)的穗房地证字第718027号《房地产证》遗失,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地产证》作废。

  特此声明。

  产权人:麦蕴音

  声明人:麦蕴音

  2021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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