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查询: 批前公示 批后公布 不动产登记
张元元因保管不善,将位于本市海珠区细岗路细岗东四街5号603房房屋(属测量1210图5幅54,55地号)的穗房地证字第910340号《房地产证》遗失,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地产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元元
2021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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