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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关于粤房地权证穗字第140133701号《房地产权证》遗失声明

来源:广州市海珠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1-04-20 11:58:36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张景媚因保管不善,将位于本市海珠区海逸街26号2404房房屋(属测量D1219图1幅534地号)的粤房地权证穗字第140133701号《房地产权证》遗失,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地产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景媚

  2021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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