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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关于粤(2017)广州市不动产权证明第10056581号的《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声明

来源: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1-04-20 12:07:55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因保管不善,将位于本市  增城区荔新十二路35号1幢109房房屋的粤(2017)广州市不动产权证明第10056581号《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美华

  声明人:李美华

  2021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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