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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关于穗房地证字第24980号《房地产证》遗失声明

来源:广州市海珠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1-09-15 08:37:12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刘少萍因保管不善,将位于本市海珠区新港西路康乐中约南新街南苑7号104房房屋(属测量1302图13幅47地号)的穗房地证字第24980号《房地产证》遗失,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地产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刘少萍

  2021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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