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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关于粤(2016)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3002893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来源:广州市海珠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1-09-15 08:39:10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卫智烽因保管不善,将位于本市海珠区逸景东五径10号1704房房屋(属测量1303图13幅14地号)的粤(2016)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3002893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卫智烽

  2021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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