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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关于花都区花山镇花山路43号花城悦翠园1-7栋及4-6栋地下室共243套车位的《不动产权证书》(权属人:广州市花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遗失声明

来源: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花都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1-09-15 10:51:47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广州市花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保管不善,将位于花都区花山镇花山路43号花城悦翠园1-7栋及4-6栋地下室共243套车位(详见附件)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产权人:广州市花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声明人:广州市花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21年9月15日

  附件:广州市花城房地产(243套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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