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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关于粤房地权证穗字第520062104号《房地产权证》遗失声明

来源: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黄埔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1-09-18 17:43:30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广州丰集盈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广州开发区科汇一街#2、#4、#6、#8、#10号负一层542号车位房屋(属测量D3611图5幅1782号)的粤房地权证穗字第520062104号《房地产权证》遗失,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地产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广州丰集盈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代理人:周美媚

  2021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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