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查询: 批前公示 批后公布 不动产登记
李淡玲所有的位于广州市从化区城郊街溪畔雅街49号448房的《不动产登记证明》(证号:2020-09001747号)已遗失。对此声明有异议者,请在声明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书面向从化区不动产登记中心202号窗(广州市从化区街口街河滨北路128号)提出,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淡玲
2022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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