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业务频道 > 不动产登记 > 不动产登记公示公告 > 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关于粤房地证字第C1763128号《房地产权证》遗失声明

来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3-09-18 17:38:43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因保管不善,将位于本市天河区天河东路德埔街9号301房房屋(属测量2310图11幅27地号)的粤房地证字第C1763128号《房地产权证》遗失,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地产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公示期:2023年09月19日至2023年10月13日  

  产权人:李广庆

  声明人:李广庆

  2023年 09月16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