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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关于1155295号的《房地产权证》(权属人:张秀容)遗失声明

来源:花都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3-09-22 18:06:42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张秀容因保管不善,将位于新华镇商南街3号202房,产权证号为1155295,登记字号为花房0175148的《房地产权证》遗失,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地产权证》作废。

  公示期:2023年9月22日至2023年10月18日

  特此声明。

  产权人:张秀容

  声明人:张秀容

  2023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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