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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关于粤(2015)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8203334号的《不动产权证书》(权属人:徐峰)遗失声明

来源:花都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3-11-20 16:43:36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徐峰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广州市花都区迎宾大道西163号7栋1002房,产权证号为粤(2015)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8203334号,登记字号为花房0585512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公示期:2023年11月20日至2023年12月8日。

  特此声明。

  产权人:徐峰

  声明人:徐峰

  2023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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