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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关于粤(2020)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8207759号的《不动产权证书》(权属人:毕耀阳)遗失声明

来源:花都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4-03-01 18:08:00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毕耀阳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广州市花都区新建直街11号501房,产权证号为粤(2020)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8207759号,登记字号为花房0669440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公示期:2024年3月1日至2024年3月21日。

  特此声明。

  产权人:毕耀阳

  声明人:毕耀阳                     

  2024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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