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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关于粤(2017)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0227515号《不动产权证》遗失声明

来源:天河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4-05-06 17:56:58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李月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广州市海珠区叠景路彩棕街8号305房房屋(属测量D1308图2幅28地号)的粤(2017)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0227515号《不动产权证》遗失(灭失),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公示期: 2024 年 5月 6日至 2024年5 月 23 日

  声明人:李月

  产权人:李月

  2024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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