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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关于权属人陈锦华粤房地 他 项 权 证 穗 字 第 0950044556 号 《他项权证》遗失(灭失)声明

来源:番禺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4-05-08 18:00:47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因保管不善,将位于本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 22 号 710 房 (属测量    图    幅    号)的粤房地 他 项 权 证 穗 字 第 0950044556 号 《他项权证》遗失(灭失),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遗失补发,现声明该《他项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公示期:  2024年5月8日-2024年5月31日

  声明人:陈锦华          

  2024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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